一、退換貨: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7天鑑賞期(包含例假日)之權益,七日鑑賞期屬『考慮期』並非『試用期』,(以消費者簽收取件完成的當日算起到第7天止,例: 9月3號完成取件,7天鑑賞期的起訖時間為9月3號~9月9號),若商品如經拆封、使用、以致缺乏完整性即失去再販售價值時,恕無法退貨。但鑑賞期並非試用期,所以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的狀態。
請注意:如有下列任一情形,恕無法接受商品退換:
辦理退貨需求,請您來信至客服信箱 service@baan.com.tw 平日週一至週五09:00-17:30,將有專員為您服務,LINE@、社群Facebook、Instagram、客服電話與訂單備註不受理退貨服務。
您信件主旨,請複製以下填寫:
【貝恩企業官網】退貨需求
信件內容,請複製以下填寫於內文:
退款付款說明:
產品確實回收後直接將款項退回您付款的信用卡、銀行帳戶中。實際退款日依發卡行的結帳日與銀行作業時間為主。
已使用折扣碼欲退費說明:
如「使用100元優惠碼」的訂單要退費,則這 100 元折扣會優先使用在要退的訂單(例:某消費者購買 A 商品 2000 元+B 商品 4000 元,如果要退 A ,且這筆訂單已使用折扣100,則會退 2000-100 =1900 元,以此類推)
退費計算說明:
訂購所支付的運費或是我方支付的運費,為我們代為支付給物流的費用,此為客人使用的服務費,為避免損害您的權益,請確認可接受後再下單。
二、您在收到貨物後發現以下情況,將會為您安排換貨,請將商品的瑕疵細部拍下並以郵件方式回傳,以便確認並且依檢核狀況回覆和快速處理,填寫資料請參考以上退貨主旨與文字。
若因個人喜好因素、未看清楚商品下單錯誤而要求換貨,需自行負擔寄回運費及換貨商品寄出時產生之物流費用(僅提供宅配 $130元,確認轉帳完成後才會安排物流來回件寄出欲更換商品),所有商品僅限換貨一次,恕不接受多次換貨。
三、 電子發票:請留意訂單填寫的電子郵件是否正確,請勿填寫公司或是機關單位信箱,以免電子發票信件寄送時造成擋信問題。